索引号 11330206002955388X/2024-199542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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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4-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仑农(宅)罚〔2023〕005号)

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张某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2.9平方米;

2、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