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4-199542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索引号 | 11330206002955388X/2024-199542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经调查取证证实,当事人张某某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2.9平方米;
2、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宁波市北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