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芦渎中学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宁波市北仑区芦渎中学依法简易注销后,由浙江师范大学附属芦江书院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宁波市北仑区芦渎中学清算组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