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5-06-25 阅读次数: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区矿山安全监管形势任务不断变化,且省、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相继修订出台,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有必要制定发布《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北仑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矿山救援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政策解读
(一)主要内容
制定的《预案》主要包括总则、应急响应分级、应急组织体系、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
(二)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除石油天然气开采外的矿山及其附属设施中发生的需要启动区级应急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涉及的矿山事故,是指在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中发生的矿山坍塌,水、火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灾害,以及矿山爆破、机电、运输等方面发生的各类矿山事故。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11月12日起实施。
四、若干问题解答
①为何要发布本文件?
规范北仑区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矿山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与效率,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矿山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②针对本政策,有何保障措施?
1.加强《预案》学习和政策宣传;2.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演练;3.及时做好评估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提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由宁波市北仑区应急管理局解读,联系人:洪国泰,联系电话:0574-89383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