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06002955118B/2025-213870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通知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主题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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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其他-
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改造提升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委托,就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本项目为非招标方式采购。

一、 项目编号:NBZT-20250615

二、 项目名称: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改造提升项目

三、采购需求:

标项

标项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服务期限/交货期

预算金额

(元)

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改造提升项目

1项

北仑区行政复议局改造提升项目,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70天内完成

29634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内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包,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900.00元。供应商应于2025年06月27日16:00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以电汇、网银、转账支票(宁波大市范围以内)、银行汇票(全国及华东三省一市)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大碶支行;账号:3315 0198 4140 0000 0404。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7日16:00时止。

2、发售地点: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3、采购文件售价为每份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文件通过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齐全则报名无效):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5年07月03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605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7月03日09:00时在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605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八、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至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15805845540

传    真:/

地    址:北仑区大碶宝山路1229号(中青文化广场)1幢B2003室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3500

传    真:/

地    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5日